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王祥冬、云南天时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天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茂穗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天湖岛影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潘淳华、强莉、潘森林与方传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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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