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遵化市浩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案情简介: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因与遵化市浩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河北高院起诉,请求浩友公司:1、给付工程款人民币70248201元;2、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拖欠工程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利息,自每笔工程款应付之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暂算至2010年9月底为8003871元;3、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0776593元;4、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浩友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新华公司:1、支付质量修复及相关费用3600万元;2、支付违约经济损失3000万元;3、赔偿其它经济损失1860万元;4、移交全部工程施工资料;5、负担本案诉讼费。河北一审判决:1、驳回新华公司的诉讼请求;2、驳回浩友公司的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486943元由新华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32400元由浩友公司负担。新华公司和浩友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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