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0年3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邦造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太和发展有限公司、赖金兴、赖金强、威阁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南华财务(代理人)有限公司、东莞太和花园建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寮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