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案情简介: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过程中,作出(2014)济中法执字第205、206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14年9月18日发出(2014)济中法执字第205、206号《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要求扣划福建省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宁德分行)辖属蕉城支行开设的保证金账户中款项共计7595万元。建行宁德分行于2014年9月29日提出书面异议,2015年1月27日济南中院作出(2014)济中法执字第205-2、206-2号执行裁定书予以驳回。为此,2015年2月11日建行宁德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共同作为原告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5年9月24日作出(2015)济民四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建行宁德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起诉。建行宁德分行不服,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15年12月25日作出(2015)鲁民一终字第55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建行宁德分行不服该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裁定提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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