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长江广场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与新俊投资发展(澳门)有限公司与湖北建丰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鑫达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武汉盛世裕丰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富士邦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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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