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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12月12日开庭)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6-12-11 08:22:48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十四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溪东祥矿业有限公司与徐景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案情简介:本溪东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祥公司)与徐景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东祥公司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本溪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100%股权中的50%转让给徐景春,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双方在合同中确认了目标公司东方公司矿山的现状,明确采矿许可证继续办理已近完成,建设安全许可证待办理,还约定双方共同办理后续手续及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徐景春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后不再支付余款。徐景春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由东祥公司向其返还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一审认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案涉矿山现状已经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始终无法生产经营,双方签订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丧失了合同目的,东祥公司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和如实告知义务,其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东祥公司向徐景春返还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东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祥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予以提审。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