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十四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溪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同民、迟同艳、迟国胜与杨福会、王雪征、杨昱杨与张士臣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案情简介:原告杨福会、王雪征、杨昱杨与本溪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公司)、迟同民、迟同艳、迟国胜、第三人张士臣房屋所有权确认、撤销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辽民一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1.坐落于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三江巷锦绣家园15栋1层11门、15栋1至3层12门、15栋3层1号、15栋1层2门、15栋1层1门、8栋1层31号归三原告共同所有;2.坐落于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三江巷锦绣家园1号门卫办公楼归杨福会所有;3.三江公司给付三原告4万元及利息;4、三江公司将位于本溪市明山区胜利三江巷锦绣家园8栋19号车库登记在杨昱杨名下;5.驳回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江公司、迟同民、迟同艳、迟国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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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010270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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