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1年1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王志刚、胡建君船舶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