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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3月1日开庭)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7-02-28 20:01:43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十四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与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案情简介: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办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采矿所需的各项手续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兴玖玖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1730万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反诉请求与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由其承担反诉费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于2009年7月27日签订的《合同书》,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赔偿兴玖玖公司经济损失672.876万元,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入的设备由其拆除运走,设备残值归其所有。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2015)辽民一终字第00469号民事判决,判决变更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赔偿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为8119902元并维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判项。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不服二审生效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照法律规定,裁定提审本案。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间:2017-3-1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审判长:董华审判员:郭修江审判员:高珂法官助理:苗佳书记员:黄婷婷当事人: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铁岭县兴达轻烧镁厂。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