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昆支行、海口明光大酒店有限公司与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明光新天地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吕光、武大民、吕明、吕凤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