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1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再审人宁波绣丰彩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杭州湾汽配机电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一得工贸有限公司及孙跃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