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十五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霍尔果斯万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江苏建鑫矿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孙荣、吴明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