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十四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北京中坤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怒波、杨绍琴、耿昊、费娇、孙超、崔纪鹏、王竹青、宋保兴、李春梅、罗峥、郭悦宁、田权兴、张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