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青海海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案情简介:2008年8月29日,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青海海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由浙江横店建筑一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海宏公司开发的“壹号公寓G04地块(A区12栋楼)”。后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现青海海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青民初1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