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新疆喀什西汇边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港保税区银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吉尔吉斯西部控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尔吉斯西部控股奥什分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