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攀枝花市瑞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万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丁树平、彭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攀枝花市蓉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博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昭阳区小水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攀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何红丽、贾理元、何会琼、张小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案情简介:公开开庭审理攀枝花市瑞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万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丁树平、彭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攀枝花市蓉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博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昭阳区小水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攀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何红丽、贾理元、何会琼、张小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