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与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案情简介: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于2009年9月9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碳厂返还欠款1.9亿元及利息2.8527亿元(截止2016年7月31日),之后利息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赔偿合同履行利益损失1.3047亿元;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碳厂负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电碳厂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并由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碳厂承担诉讼费用。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电碳厂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请求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并驳回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两项的诉讼请求,由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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