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四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北万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江夏区江南实业有限公司与潘启顺、潘江、冯小敏、刘先成与潘晓勇、武汉欣诚开实业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