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与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辽宁五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镇赉县五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伍峰工贸有限公司、马殿成、朱金凤、马媛媛及原审第三人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