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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12月7日开庭)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7-12-06 18:32:44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双辽天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周红武、赵力、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杨小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法院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案情简介:2012年8月前,杨小峰向周红武借款。2012年8月1日,周红武与杨小峰双方核对账目,杨小峰为周红武出具了借款800万元的借据,同日周红武与杨小峰、赵力签订抵押借款协议,约定杨小峰向周红武借款800万元,月息2分,咨询费为每月总金额的3%,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出于保障债务得到清偿的目的,周红武指定赵力为担保人,天益公司开具购房人为赵力的位于双辽市金鼎花园小区的30套房屋的认购书及房款收据,赵力用30套楼房为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后杨小峰未还款,周红武诉至法院。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9月6日作出(2013)四民二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判决杨小峰向周红武偿还借款800万元并支付利息,建工公司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赵力、天益公司应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周红武的其他诉讼请求。天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作出(2016)吉民终424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天益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7年4月28日裁定提审本案。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