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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赴福建巡查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4-08 16:34:00

   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赴福建开展巡查工作。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福州会见了张建南和巡查组一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参加会见。 
   此次赴福建高院的司法巡查组组长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维山担任。在为期一个月的巡查期间,巡查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相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走访相关单位、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福建高院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在福建高院召开的汇报会上,张建南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的背景及过程、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任务及方式,同时对开展此次巡查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建南强调,当前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司法巡查组和被巡查法院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来开展巡查和接受巡查,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接受巡查工作,力求“两不误、两促进”。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支持和配合巡查组工作,通过司法巡查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推动工作。要积极总结司法巡查的工作经验,通过积极探索和尝试,进一步创新巡查工作方式,丰富巡查工作内容,完善巡查工作程序,为此项制度在全国法院系统的普遍推行打下良好基础。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向司法巡查组汇报了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工作情况。
(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林 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