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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改革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06-23 08:52:57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法院建设是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如何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本栏目特邀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结合上海法院的实际做法,撰写评论文章,分享体会。

以数字改革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贾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数字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数字中国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法院建设。
  数字法院建设是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督、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重塑性变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上海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深入贯彻数字中国战略,全面系统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通过司法大数据的筛选、比对、碰撞,多场景构建应用场景,对内智能辅助办案、全程监督预警,对外方便公众诉讼、参与社会治理。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形成“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大核心板块,推广应用场景1100余个,嵌入系统600余个,累计推送提示信息110万余条,干警反馈对案件办理有帮助率超过91%,在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助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成效持续显现。结合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实践,可以从三个方面探索数字法院改革创新路径,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提供有力数字支撑。
  一是聚焦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数字改革赋能提质增效。司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案件办理的质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评价。面对类型多样的诉讼案件,法律条文的检索、案件事实真伪的认定以及类案裁判规则的提炼与适用,使法官承受较大的办案压力。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法院建设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理念、业务流程、治理方式重塑性变革的动力引擎。数字法院依托大数据手段,通过研发适法统一、裁判规则指引、预防瑕疵、信息协同等系列应用场景并嵌入办案系统,运用司法大数据的自动筛选、比对、碰撞,发现和推送隐藏在案件中的问题线索,实现不间断的质量评查和风险预警,推动“数据”反哺“业务”,为法官办案提供大数据智能系统分析支持。例如,在关联案件信息推送方面,一线法官发现个别案件中,代理人故意隐瞒当事人已死亡或者企业已注销的情况,导致法官作出错误裁判。对此,上海法院研发相关应用场景,实时对接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一旦涉案当事人死亡或企业注销,系统就会自动提示法官,防止错误判决导致案件重审。目前,该应用场景已预警推送当事人死亡、企业注销提示8300余次,深受法官欢迎。又如,在防范虚假诉讼方面,上海法院研发了“虚假民间借贷”“假离婚、实逃债”等20多类虚假诉讼甄别预警应用场景,通过对原告诉讼频率、诉讼数量、诉讼主张等要素自动比对分析,有效帮助法官甄别虚假诉讼。在此基础上,开展应用场景矩阵建设,推动同类场景系统聚合,目前已有诉讼链用时规范等30项场景矩阵上线运行,场景集成和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管案和管人“双管齐下”,数字改革赋能审判管理。传统审判管理主要依赖于审级监督和案件评查来保障审判质量,但这些监管方法存在滞后性、碎片化和静态性短板,缺少常态化、系统化的“质检体系”,难以满足海量诉讼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的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条“全流程系统防错”的质检线。具体而言,就是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的部署,转变传统个案式、碎片化的案件监督评查模式,通过司法大数据的筛查、比对、碰撞,对海量案件进行常态化、不间断地滚动式评查,发现隐藏在案件中的质量瑕疵、诉讼拖延、廉洁隐患等问题,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案件“质检”流水线。在管案方面,可以围绕“法律适用统一”“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等要求,研发自动识别文书差错、全程跟踪诉讼程序、智能监控办案质效等应用场景,实现“智慧监管”“智慧阅核”。例如,针对刑事裁判中缓刑期限适用不正确的问题,上海法院研发了“刑事案件缓刑刑期规范提示预警”应用场景,当法官在撰写裁判文书保存时,如缓刑期限适用错误,系统会自动提示,目前已有64件案件触发了预警提醒。在管人方面,可以开展大数据廉洁监督,通过对案件实体、程序相关信息的碰撞分析,及时预警廉政风险点。例如,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有当事人通过虚构车辆买卖协议,骗取已注销公司名下的沪牌司法拍卖款。针对这个问题,上海法院研发了“涉车牌买卖骗取案款预警提示”应用场景,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自动筛查涉嫌伪造车辆买卖协议提起诉讼、骗取已注销企业名下沪牌额度司法拍卖款的相关线索,对问题案件启动再审程序纠错,相关法官因办案差错受到司法惩戒。
  三是坚持诉前和诉后“精准施策”,数字改革赋能治理创新。司法案件是社会矛盾在审判领域的具体体现,司法大数据背后隐藏着社会治理风险点和问题隐患。通过唤醒沉睡的司法大数据,深度挖掘司法案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规律关系,以数据碰撞、结果对比、趋势分析等方式揭示预警各类风险,可以极大提升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手段和成效,推动司法职能从“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延伸。在前端,要注重数字赋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通过对数字模型发现的蕴含某一社会治理价值的案件线索,运用大数据深度分析,形成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促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例如,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要求,上海法院研发了“一人多卡”预警提示应用场景,对涉“一人多卡”的1万余件案件进行分析,形成报告发送相关主管部门,并向银行制发司法建议,促进规范信用卡发放,推动相关案件大幅下降,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成效逐渐显现。在后端,要注重数字改革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通过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将案件中发现的涉诉主体偷逃税、商标侵权等司法公共数据,同步推送民政、税务、银行等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助力社会治理精准化。例如,针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差对企业融资带来的不利影响,上海法院研发了“企业涉诉信息澄清协同治理”场景,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上海市联合征信平台,在“上海市公共数据管理门户”中查询法院推送的企业涉诉信息,更精准呈现企业信用“画像”,避免金融机构采取与企业实际诉讼风险不匹配的贷款限制措施,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当前,数字法院建设正处于纵深推进技术升级、系统突破、成果凸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数字法院建设的要求,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深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和运用水平,将更多业务需求转化为好用管用的场景功能,开发更多赋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应用场景,推动数字法院建设实效进一步深化,努力以数字改革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