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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25-09-18 08:41:13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立足司法本质属性,紧扣时代发展脉搏,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汲取文化力量,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以思想铸魂为根本,构建政治忠诚的文化基因。法院文化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其必须始终将思想引领置于首位,这要求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理论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具体而言,应建立“三位一体”的学习体系:一是理论阐释机制,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载体,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司法裁判规则;二是教育转化机制,运用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推动政治理论与法律适用深度融合;三是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将政治忠诚纳入法官职业素养评估标准,形成价值引领与业务考核的双向互动。通过制度化的教育实践,使全体干警在司法裁判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法治道路自信,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
  以价值重塑为核心,培育彰显法治精神的司法品格。法院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其价值内核的先进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法院文化内核。其一,通过裁判文书说理机制实现价值传导,将平等保护、诚实信用等原则具象化为司法裁判的逻辑起点;其二,建立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发布机制,通过类型化案件的示范效应传递司法态度;其三,强化司法仪式的象征意义,借助宪法宣誓、法庭布置等仪式符号彰显司法权威。将价值塑造融入具体司法场景中,通过权利保障、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的反复实践,形成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集体认知。
  以典型培塑为抓手,打造激励担当的精神高地。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引擎。这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树机制,既注重典型人物的个体特质,更强调其精神内涵的时代价值。在具体操作层面,应建立“立体化宣传﹢制度化激励”的培育体系:通过事迹报告会、影视作品创作等立体传播方式,放大典型人物的示范效应;将典型精神融入日常教育培训,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沉浸式教育,引导干警对标先进找差距;完善职业荣誉体系,将典型表彰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化的精神引领,为队伍建设注入持久动力,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队伍。
  以廉政建设为底线,构筑公正司法的防护体系。廉洁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基石,其建设成效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构建廉政防控体系需把握三个关键环节:首先是制度防范,通过权力清单、流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其次是文化涵养,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强化干警的职业伦理意识;最后是监督问责,建立内外联动的监督网络,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通过文化熏陶与制度约束的双向互动,培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司法生态,让廉洁自律成为每位干警的内心自觉,为司法公正提供最坚实的保障。
  以传播创新为路径,增强法治文化的社会渗透力。在信息时代,法院文化的传播效能直接影响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需把握三个转向:从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利用新媒体平台搭建司法与公众的对话桥梁;从专业叙事向大众话语转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从国内传播向国际传播拓展,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具体实践中,可通过庭审直播、案例解读、虚拟现实体验等方式,增强司法透明度与社会参与感。通过传播方式的迭代升级,塑造司法公开透明的现代形象,提升法治文化的社会认同度。
  文化无形,润物无声,力量无限。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努力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司法硬支撑,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匡佐民,作者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