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援疆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法[2014] 248 号
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发展稳定,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年来,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自然环境、历史传统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新疆法院在司法水平、队伍素质、物质装备、基础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援和帮扶力度。自2010年9月第二次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动员和部署下,承担对口援助新疆法院任务的18个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疆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国家利益的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在人才、智力、资金等方面对新疆法院给予了大力援助,有力推动了新疆法院工作的改革发展。在对口援疆工作中,各对口援助法院涌现出一批默默奉献、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等19个先进集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处长刘玉民等1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开拓进取,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法院援疆工作的深入发展。
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对口援助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援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推动新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9日
附件:
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天津市
北辰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山西省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吉林省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
农垦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浙江省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
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
福建省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
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处
河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湖北省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
湖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广东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全国法院援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市
刘玉民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处长
天津市
郭家骥 静海县人民法院静海镇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河北省
刘 军 高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山西省
张 军 祁县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
李晓林 辽宁法官培训学院院长
吉林省
孙忠武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助理审判员
黑龙江省
冯 雪(女)高级人民法院农林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上海市
经 旖(女)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财务科科长
江苏省
赵冰清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浙江省
蒋 巍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装备科科长
安徽省
许院生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福建省
黎建泉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江西省
吴晓安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山东省
张照强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
河南省
郑志军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员
湖北省
谢培军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湖南省
蒋晓红(女)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审判员
广东省
林玉永 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干部
巍 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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