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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的哲学思考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23 18:38:00

  我们一般认为封建主义是倾向于保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创新对我们中华民族来讲是一个崭新的命题,《诗经•大雅》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大意是说,周文王秉受天命,昭示天下,周国虽然是很古老的邦国,但其使命却在革新。正因为有这种创新精神的鼓舞,在“天不变,道亦不变”大行其道的封建王朝,勤劳质朴的中国人依然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书写了无数辉煌篇章。

  而“创新”作为一个理论体系被提出,却要追溯到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JA熊彼特的《经济发展概论》,他认为“创新是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并将创新概括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材料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虽然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抓住了创新的一般规律,但其理论终归属于经济思想史的范畴。

  学术界对“创新”概念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究其本质,无外乎创造、更新和改变三种基本情况。所谓创造是指原来没有这个东西,经过深入研究和大胆想象,创造性地提出新的东西,也即从无到有;更新是指原本就有一套东西,但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或者事态的发展,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添新的东西,深化完善之;改变是指随着认识程度的不断深入或者客观条件的逐渐完备,发现以前有些东西是错的,或者说不适应现在形势的,需要予以纠正。

  明确了什么是创新,那为什么要创新的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当中,从量变的积累到产生质变,在质变的基础上产生新的量变,再到新的质变,如此延伸,无穷尽也。社会形势的发展也无出其右,总归是在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方法上都要体现这一点,要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去分析,然后提出符合实际的创新举措,在变化中求发展,使我们的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至于偏离正确的轨道。形而上学则认为事物只有量的增减而无质的变化,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主张静止的、孤立的观点,这会使我们的事业走向僵化。

  什么是创新和为什么要创新,属于认识论的层面;怎样去创新,则是方法论的层面。或许我们可以很轻易地从认识论的角度去把握创新,这并不难,但要在实践中实现创新,却并不容易。一种常见的错误是标新立异,它与创新有同一副面孔,却是不同的内核,标新立异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本质上是脱离了实际的,尽管它有时也强调客观。

  我们要的创新,是紧紧围绕实践中的问题而来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实际的问题而非其他,创新点也是基于问题的。工作中总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把这些问题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中去审视,分析问题的根源和本质,是我们的经验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还是我们的经验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亦或我们的经验现在已经违背了形势的发展。只有对问题做过这样的分析,才能使我们的创新是脚踏实地的而不是漂浮在空中。(作者:陈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