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在浙江省舟山市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司法解释研讨会,就民事抗诉案件司法解释草案征求意见。
研讨会上,宫鸣庭长作了审理民事抗诉案件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说明,会议由虞政平副庭长主持,审监庭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和来自全国部分高、中级法院的法官共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议围绕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的多个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讨论,重点就民事抗诉案件的基本审理原则、阶段性、受理范围、审级管辖、开庭审理、终结再审、检察建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一些实践中的新现象、新问题,并对司法解释草案具体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审监庭将综合本次会议讨论情况,对司法解释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后,继续寻求多方共识,争取早日出台该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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