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强会见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贝蒂娜•林佩阁 张艳兵 摄

周强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贝蒂娜•林佩阁等会谈后合影 张艳兵 摄
9月23日至26日,应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对德国进行友好访问,并于9月27日回到北京。在德期间,周强一行访问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及法律历史博物馆、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联邦专利法院、勃兰登堡州宪法法院、巴伐利亚州最高法院、巴伐利亚州司法宫、《波茨坦公告》签署地旧址、柏林洪堡大学及其法学院等机构。
在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贝蒂娜•林佩阁进行工作会谈时,周强表示,近年来,在两国元首积极推动下,中德两国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在此背景下,两国法院友好合作关系呈现紧密务实的良好发展态势,中德法官交流项目等合作平台取得积极成果。当前,中国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法院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愿借鉴包括德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法院有益经验。希望中德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动落实达成的共识,在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互联网案件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商事判决执行、法官培训、司法案例研究、法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化务实合作,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提升到一个新阶段,促进双边关系发展,造福两国人民。贝蒂娜•林佩阁介绍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职能及工作情况,表示中德有着不同的历史传统、法律制度,但面临很多共同的问题,加强中德司法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中德法官交流很有意义。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愿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不断拓展司法合作领域,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两国司法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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