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执行干警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暴力抗法而身受重伤的事件发生后,最高法院执行局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广西南宁市、梧州市,会同广西自治区政法委、广西高院、梧州市中院有关领导,看望、慰问受伤干警及其亲属,了解案情以及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后期处理情况。回京后,工作组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最高法院执行局召开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俞灵雨局长就配合地方党政部门和法院做好安抚受伤干警及尽快公布事件经过等问题作出了部署,并根据多名干警尤其是两名干警眼睛遭到硫酸直接侵蚀可能致盲,而国家依法提供的费用可能难以弥补干警及亲人身体和精神上遭受到的严重伤害等情况,提议向忠于执守,依法履职的受伤干警捐款。同时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明传:倡导全国执行干警学习以廖克东、吴志斌同志为代表的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大无畏精神;倡议在全国法院执行干部中开展紧急捐助的活动,并采取多种方式声援、慰问因公负伤执行干警,为他们送上温暖,齐心协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执行局向受伤干警电传了慰问信,并汇去捐款。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述电传后,积极响应,执行工作人员纷纷捐款。截止2010年7月8日,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已收到来自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捐款共108万余元。7月11日,最高法院决定给予6名受伤干警慰问金18000元。
这次捐款活动,不仅给予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因依法履职受伤的执行干警精神上的慰藉和物质上的援助,而且褒扬了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司法为民精神。同时,通过捐款活动,极大弘扬了执行工作人员迎难而上、力克时艰的浩然正气,保护了执行干警为民执法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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