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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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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2-23 00:19:00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828日至3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会议。会议由张军副院长主持,王胜俊院长发表重要讲话,熊选国副院长作主题工作报告。
  在为期三天的会议里,与会代表围绕着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和熊选国副院长的工作报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学习。代表们一致认为,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从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精辟阐述了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体现了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和其他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熊选国副院长的工作报告求真务实,质朴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厘清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思路,统一司法尺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代表们纷纷表示,对于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和熊选国副院长的工作报告,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执行。
  与会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起草的《关于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涉外刑事案件审判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等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五个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代表们一致认为,会议讨论的这五个司法文件很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各级法院今后审理有关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极具指导意义,希望尽快出台,发挥审判指导作用。
  在座谈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六个地方法院分别就如何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介绍了各自的一些具体经验和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作会议总结发言。任卫华指出,这次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这次会议的精神,体现在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和熊选国副院长的工作报告中。任卫华要求,座谈会结束后,各省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参会代表应经党组向党委或领导机关汇报,并在法院系统内部对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和熊选国副院长的工作报告作系统的传达。对于具体承办大要案的业务部门,还应当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会议。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刑庭庭长以及部分中级法院的院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