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0日至2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率团访问了蒙古。在蒙期间,王胜俊分别会见了蒙古国最高法院院长、司法总委员会主席巴特德勒格尔,蒙古国宪法法院院长宾巴道尔吉等。
在会见巴特德勒格尔时,王胜俊指出,两国法院近年来交往频繁,在司法协助、法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国家法官学院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培训三期蒙古国法官75人,增进了彼此了解。在谈到进一步加强两国法院间的交往与合作问题时,王胜俊指出,追求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各国法院的重要职责。中蒙是有着漫长边境线的友好邻邦,两国司法机关的合作意义重大、前景广阔。世界各国尽管国情不同,但在司法制度方面都面临一些共性的问题,都有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共性价值追求。中国法院将在总结本国经验的同时,认真学习和借鉴包括蒙古在内的世界各国司法制度及其改革的有益经验,不断深化中国的司法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巴特德勒格尔对王胜俊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高度赞赏中国法院为推进两国司法交流与合作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双方应在更广泛的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巴特德勒格尔向王胜俊一行介绍了蒙古国的法院体制和司法管理模式,司法总委员会、最高法院等机构设置、职能作用、诉讼程序等相关情况。
在会见宾巴道尔吉时,王胜俊说,今年是两国建交60周年,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两国间关系长期以来得到健康快速发展,签署了多项政治、经济、文化等友好合作条约,在彼此关切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两国已成为真正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法院将认真落实两国有关双边问题的各项协议,积极推动双方在司法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宾巴道尔吉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表示祝贺,并积极评价王胜俊此访对推动中蒙两国司法界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所产生的重大意义。他表示,进一步加强两国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将对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蒙古期间,王胜俊还会见了蒙古国总检察长阿勒坦呼雅格,就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多领域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会见时,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王秀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座。
中国驻蒙古国使馆临时代办王福康参加了有关会见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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