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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会见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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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2-23 03:19:00

          

  2009717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并宴请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阿里姆别科夫一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陪同会见。

  王胜俊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热烈欢迎阿里姆别科夫院长率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代表团对我国进行友好访问。他说,中哈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双方政治互信加深,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密切合作,司法界也有很好的交流与合作。相信阿里姆别科夫院长此次访华必将促进中哈两国司法界的交流与合作。

  王胜俊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 周年。6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步。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载入宪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宪法保障,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从行政执法来看,各级政府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在公民守法方面,已经实施五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在司法方面,司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也大大提高。

  王胜俊说,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形势复杂多变,人民法院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我们正在积极应对,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对法官进行全面培训,注重学习新知识,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提高司法职业道德水平,改善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问题。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打牢司法工作根基,确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胜俊表示,中国在根据国情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同时,一向重视向其他国家借鉴有关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我们愿意吸收和借鉴哈萨克斯坦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