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9月23日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并宴请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门德斯一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会见时在座。
王胜俊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热烈欢迎门德斯院长对我国进行友好访问。他说,中巴建交35年来,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两国法院之间也建立了友好交往关系。 相信此次门德斯院长访华必将促进中巴两国司法界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两国关系的不断发展做出贡献。
王胜俊说,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全中国人民正满怀喜悦的心情迎接这个时刻的到来。6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科技教育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此同时,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步。当前,中国正在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也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王胜俊说,当前,中国法院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突出表现为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与社会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面对这一形势,我们正在积极应对。
王胜俊表示,随着国际交流的深化,各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交流融合,取长补短。我们一方面要根据本国情况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吸收和借鉴各国包括巴西在内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两国最高法院院长还签署了《“金砖四国”司法合作议定书》。该《议定书》现已经巴西、 俄罗斯、印度、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从即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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