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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三庭举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业务学习交流会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1-03-17 18:48:00
 

217上午,刑三庭举办全庭业务学习交流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进行学习、交流。戴长林庭长要求全庭同志要结合王胜俊院长、张军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睿懿副庭长作学习辅导报告,各合议庭代表发言。学习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春节前,戴长林庭长向全庭同志提出了深入学习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要求。各合议庭根据庭里的要求,分别组织全体成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形成了书面的学习心得材料。本次业务学习交流会是对全庭同志学习情况的总结,并为各合议庭提供交流学习成果的平台,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学习成果。

会上,各合议庭代表紧密结合办案实际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别就如何结合张军副院长在刑事审判人员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在死刑复核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结合实际案例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解自首问题;如何在办理疑难案件的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在调解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在办理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的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关系等问题和内容,汇报了学习心得体会。各位代表声情并茂的演讲,赢得了全庭同志的热烈掌声。

李睿懿副庭长对各位代表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并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李副庭长认为,各位代表的发言很好,对文件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对文件的精神实质能准确把握,紧紧围绕文件内容,结合办案实际谈心得体会,非常深刻。李睿懿副庭长强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是一份规定明确、指导有力的很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必须按照张军副院长的讲话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当前两项紧迫任务:一是通过学习,理解好、领会好意见精神;二是把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去。李副庭长详细讲解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起草背景、历史意义和重点内容。关于如何加深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文件精神的理解,李副庭长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其核心是区别对待。关于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李副庭长认为,要正确处理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要正确把握好相济的要求,要正确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罪行与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关系。

戴长林庭长对此次业务学习进行了总结。戴庭长指出,此次业务学习会非常成功,使全庭同志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戴长林庭长进一步强调了业务学习的重要性,要求全庭同志继续加大学习力度,特别是要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下阶段,还将组织全庭同志学习法律文书样式、刑法修正案(八)等工作制度与司法解释文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