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2011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继续强化对下指导,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努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央重大部署,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着眼于回应“十二五”规划给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注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商事审判保障。加强对经济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2、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稳妥处理金融、投资、商贸、企业破产和公司清算等方面的纠纷案件,更加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着眼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将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商事审判工作的目标,将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作为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将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商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全面提高商事审判工作水平。
4、着眼于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因政策性调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及时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适时制定有关审判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参与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立法活动,重点做好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的修订工作。立足从审判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二、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商事纠纷案件
5、继续强化商事裁判理念。注重维护交易安全,增强交易秩序的稳定性;注重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提高交易行为的可预测性;更加注重维护市场交易便捷的交易规则和惯例,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慎用裁判合同无效、强制返还财产等手段,善用损害赔偿、金钱补偿等手段,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注重维护商事裁判的权威性,全面发挥司法裁决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引导作用。
6、正确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深入推进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提高综合运用调解和判决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对调解经验的总结运用,促进当事人相互理解、和谐共赢;准确把握当判则判的时机,提高裁判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7、进一步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在重大案件处理中,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进一步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拓宽通过社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架设地方法院之间协同配合的桥梁,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8、全力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执法办案工作重点,正确处理各项工作关系,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充足的办案力量和办案时间。坚持和完善案件进展公示制度,保持承办法官之间相互竞赛、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氛围。定期开展商事审判态势分析,主动应对审判形势变化。
9、着力提高商事裁判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及时性。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建立及时开庭、及时合议和及时裁决制度,通过增强裁判的公开性和及时性,促进裁判的公正性。
10、加强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制定督促均衡结案的工作制度,强化审限内均衡结案意识,切实解决全年前松后紧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部门均衡结案的监督指导,为促进全年审限内均衡结案创造条件。
11、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公正裁判水平。进一步发挥庭领导和审判长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庭领导、审判长审判管理责任制。提高庭领导、审判长审批、审核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各个流程环节的监控管理。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体系对审判工作的导向作用。
12、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依靠本院提供的校对软件等科技手段,提高裁判文书的校核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裁判文书差错。强化承办人裁判文书质量责任意识,定期开展裁判文书抽查和评审。继续推进民商裁判文书写作规范化,抓紧修订民商裁判文书样式,力争在第一季度出台《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法律文书样式》、《管理人法律文书》等文书样式。
13、进一步提高案件卷宗归档质量。严格落实《关于案卷归档的管理办法》、《关于书记员岗位职责的规定》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承办人和书记员的归档责任。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卷宗归档质量评比。
四、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指导能力
14、对已经基本完成起草和论证工作的司法解释,力争在年内出台。包括:《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的司法解释》、《无效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妥善处理原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脱钩后形成的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
15、对已经进入制定阶段的司法解释,抓紧进行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包括:《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质押式国债回购相关纠纷案件的意见》、《民行交叉案件司法解释》、《保险法司法解释》、《票据贴现回购纠纷适用法律问题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等。
16、启动关于仓储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关于利息裁判标准问题、关于企业间借贷法律适用问题、关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新的调研课题。
17、提高制定司法解释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下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调研,及时回应下级法院审判工作需求。加强司法解释出台前的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司法解释最大限度地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符合主流法学理论,切实发挥司法解释在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8、及时办理各类请示案件。提高请示案件的办案效率,力争年内全部消化新收和旧存请示案件。
19、积极开展商事审判专项培训。着力提高全庭法官总结审判经验,独立授课培训的能力。继续加大派员授课力度,大力支持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开展的商事审判业务培训。适时举办全国法院商事审判法官培训班、审理破产案件法官和管理人专项培训班。
20、做好指导性书刊编撰工作。认真编撰《商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甄选、编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加强对商事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以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中国商事审判年鉴》(2010卷)的编撰工作。
五、完善教育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司法能力
21、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部署,结合民二庭实际,组织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打牢思想基础。
22、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按照“五带头”、“五个好”的标准加强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民二庭党支部建设成为提高党员思想素质、带领和团结党员做好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认真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和纪念活动,适时组织若干教育活动。
23、大力提升审判业务素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审判理论和应用研究,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水平,扩大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力争让广大法官每年都能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
24、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做好“民商事审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尺度及其规制”重点调研课题的转化工作,推动尽快出台规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意见和规则指引,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裁量权。不断形成商事审判法官在法律解释规则和合同解释规则上的共识,增强商事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25、努力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考勤、着装等院规院纪,严肃工作纪律和作风。认真贯彻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确保文明司法。强化为民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促进为民司法。
26、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廉政建设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审判管理与廉政监督相结合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前移、监督到位、监督有效,为建立和完善惩防结合、预防优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累经验。积极支持廉政监察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工作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保障与促进作用。
27、积极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妥善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并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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