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2月5日至6日,我院民一庭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对该解释稿的意见。参加座谈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旅游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海南省有关部门,以及来自全国四级法院的近30位代表。与会者对该解释稿逐条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如何正确界定旅游者与旅行社、旅游公司的权利义务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为该司法解释稿臻于成熟并尽快出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