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 委托调查 限制高消费
湖南长沙:社会公众联动威慑被执行人
湖南省长沙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采用接收举报短信、委托调查、限制高消费、敦促执行等方法,强化执行联动的威慑作用,努力打造执行诚信体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目标。
针对被执行人财产难找的现状,长沙市法院调动社会信息资源,率先推出执行案件有奖举报司法公益短信平台,公布执行局的举报电话,动员全体手机用户和广大市民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根据该线索,执行到位后按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长沙市法院还推出了委托调查令制度。该令状由院长签发,委托代理律师、评估师和拍卖师可持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相关执行标的物的情况。调查令上明确载明调查事项及调查权限,银行、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通过该制度的实行,拓宽了案件执行线索来源的层次和渠道。
为了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在长沙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下,长沙中院调动各金融机构、宾馆酒店等高消费场所、社区基层组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等相关部门融入限制高消费令的实施系统,建立法院、公安、工商、车管、国土、房产等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互为联动的信用机制。长沙市实现了“六网”融合,每个职能部门只要打开网络系统,就可以知道最新公布限制高消费令的情况,确保紧密跟踪,及时协助。
为了强化限制高消费令的效果,长沙法院在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前发出敦促执行令,责令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如果被执行人在限期内再未履行的,则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通过媒体曝光,对自然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还可实施限制出境措施,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或拘留等惩戒措施。敦促执行令和限制高消费令前后衔接,做到令前有警告,令后有措施,迫使被限制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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