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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救助力求息诉罢访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5-03 19:01:00
 

 

主动排查到人 思想教育到位

新疆:司法救助力求息诉罢访

 

旨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息诉罢访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后,新疆全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救助在化解涉执信访上的有效作用,主动排查,积极救助,解决了许多长期难以解决的执行难题,使一批因执行不能而长期上访的申请人息诉罢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涉诉案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仔细筛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执行案件,具体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高院多次派出督查组赴各地检查督促,共排查出因刑事犯罪、交通肇事、人身损害以及工伤事故等原因,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但被执行人又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积案千余件,逐案落实了司法救助。

为了规范司法救助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司法救助制度趋于完善,新疆高院认真总结司法救助工作的实际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指导全区法院使用和操作司法救助资金。该《暂行规定》对执行司法救助的对象、条件、原则,以及执行司法救助金的管理、发放程序、监督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使执行工作中的司法救助日常化、程序化、正规化,有效缓解因弱势群体、特困群众执行不能给人民法院造成的执行压力。

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新疆高院督促全区各地从快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将执行司法救助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逐年拨付。截20098月,包括13个国家级贫困县在内的全区各地(州)、县(市),都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当地财政实际拨付了司法救助金。

针对司法救助效果的不确定性,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过程中教育疏导的积极作用,花大气力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以耐心劝导做基础,在给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前,请他们顾全大局,考虑同意放弃一定比例的债权,写出息诉罢访承诺书。有效地思想动员劝阻了少数当事人闹访的错误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