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刑事审判
刑五庭举办自首和立功专题讲座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1-06-08 18:11:00

自首和立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非常复杂、争议较大的问题。201012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严格了认定程序,明确了从宽幅度等相关问题。为准确理解与适用该《意见》,刑五庭于2011217日举办自首和立功专题讲座,特别邀请主持起草《意见》的刑一庭薛淑兰副庭长为同志们详细讲解了《意见》的相关内容。

薛淑兰副庭长作为《意见》的主持起草者,参与了《意见》的立项、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草拟、制定和印发的全过程,对《意见》的理解非常全面、深刻。薛淑兰副庭长在讲座中,介绍了《意见》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并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读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关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不同种罪行”、“ 立功线索来源”、“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实践中常见的棘手问题作了重点讲解;对办案过程中立功线索的查证程序、自首、立功证据材料的审查、对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告人的处罚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解读;对“酒驾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为什么能够认定为自首”、“对交通肇事,特别是酒驾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如何处罚”等当前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此外,薛淑兰副庭长还对《意见》出台后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

薛淑兰副庭长讲解后,马岩副庭长作了总结发言。马岩副庭长指出,薛淑兰副庭长对《意见》的讲解,内容丰富,事例鲜活,具体生动,深入浅出,对统一认识、开拓思路有很大帮助。《意见》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很多需要明确的问题,对复核案件中自首、立功的正确认定以及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都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在今后的复核工作中,大家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意见》的内容,确保在审判工作中真正发挥《意见》的作用。马岩副庭长还指出,加强业务学习也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全体同志要提高认识,努力学习各方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