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刑五庭举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专题讲座,特别邀请主持起草“两个证据规定”的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为大家详细讲解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
“两个证据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吕广伦副庭长作为“两个证据规定”的主持起草者,参与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立项、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草拟、制定和印发的全过程,对“两个证据规定”的理解非常全面、深刻。吕广伦副庭长在讲座中,介绍了“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就实践中如何把握“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讲座结束后,马岩副庭长作了总结发言。马岩副庭长指出,吕广伦副庭长对“两个证据规定”的讲解,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具体生动,对大家在死刑复核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证据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很大帮助。“两个证据规定”对于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死刑复核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两个证据规定”的精神,在今后的死刑复核工作中严格贯彻“两个证据规定”,强化证据裁判规则、证据审查工作,严防冤错案发生。马岩副庭长还指出,办理具体案件中要结合“两个证据规定”,采取附函等措施,积极、稳妥地把对下监督指导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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