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25日,民一庭杜万华庭长、俞宏武副庭长以及民一庭的相关同志。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问题进行调研。参加调研座谈的有保监会法规部、财产保险监管部及有关省市的保监局及各主要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会上,保监会相关部门着重介绍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历史发展、费率的制定、合同条款的拟定原则、经营现状、与商业险的关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各地保险监管部门也提出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民一庭正在起草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民一庭的领导和相关同志认真听取了保险业的各项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就相关问题与保险业的同志进行了沟通。
杜万华庭长在总结中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由此,正在起草的司法解释牵涉到基本的民生问题,如何在保护民生、及时充分补偿受害人和为保险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健康的司法环境之间取得平衡,是这个司法解释的成败所在。通过这次座谈会,民一庭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该司法解释草稿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供了更为全面的知识背景和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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