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培训,特别是通过法官教法官的教学方式,广大法官比较深刻地理解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内涵和适用标准,有助于今后正确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级法院纷纷表示,由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司法经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下级法院法官进行培训,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民二庭也比较深刻地认识到互动式教学同时也是一种非常有益的调研方式,对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商事司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