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对外交流
王胜俊会见亚美尼亚上诉法院院长姆克尔图米杨一行 苏泽林参加会见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1-11-08 18:23:0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会见亚美尼亚上诉法院院长姆克尔图米扬(曹颖逊 摄)

  

  201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并宴请了亚美尼亚上诉法院院长姆克尔图米扬一行。

  王胜俊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以个人的名义热烈欢迎姆克尔图米扬率团访华。他说,中亚两国自1992年4月建交以来,两国高层交往密切,政治互信不断加深,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成果显著,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此次院长阁下率团访华,是两国最高法院间的首次访问,相信必将促进中亚两国司法界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王胜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科技教育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与此同时,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步。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载入宪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宪法保障,标志着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立法方面,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出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司法领域,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了突出贡献。

  王胜俊说,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各级法院立足自身,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在谈到近几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时,王胜俊说,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和期待,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努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等制度建设;牢牢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督。

  王胜俊说,今年是中国“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王胜俊表示,中国一向重视向其他国家借鉴有关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在根据本国情况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同时,也积极吸收和借鉴包括亚美尼亚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

  姆克尔图米扬感谢王胜俊的盛情邀请和接待,表示要以此次访问为契机,大力促进中亚两国司法界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参加会见和宴请。(张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