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五个结合”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广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要求。经过认真探索和不懈努力,广东省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高院执行指挥大厅建成启用;各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院已成立执行指挥中心;以深圳市中级法院和佛山市顺德区法院作为试点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取得突破;建立指挥中心破解执行难的理念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整合法院执行资源,形成社会整体合力,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广东法院通过“五个结合”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热切期待。
一是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解决执行难结合起来。广东是执行大省,执行案件数量占全国1/9,执行标的额占全国1/6,工作任务重,办案压力大。必须加强执行改革,创新执行方式,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指挥中心是现阶段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创新和有效手段,代表了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各级法院十分重视指挥中心在攻坚克难中的作用,越是案多人少,越要加快建设指挥中心。
二是把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和加强执行联动结合起来。法院能否随时调动社会资源,制约和震慑拒不履行债务的“老赖”,正是强制执行取得成功的关键。指挥中心建设的重点是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发展。通过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
三是把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执行难的核心在于社会诚信缺失。各级法院把执行指挥中心作为建设并利用社会信用体系的平台,使破解执行难和建设诚信广东形成良性互动。各级法院既依靠党委政府,又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建设指挥中心。
四是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宣传结合起来。各级法院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和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建设执行指挥中心的同时认真研究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宣传,不断扩大影响,使其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上级法院、全国同行、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同。
五是把省法院指挥中心建设和基层指挥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所在位置和财产情况。各地根据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的执行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执行指挥中心。除中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职权外,基层法院也根据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和物质装备等实际情况建立执行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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