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召开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山东高院向山东省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专门作出批示,省委政法委于9月1日组织召开了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富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侯建军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对执行工作的批示,省委政法委巡视员窦广平宣读《关于成立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关升英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关情况。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内司委等25家联动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回顾了近年来山东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总结了今年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进行部署。
一、回顾近年来全省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007年1月份山东建立了全省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12月至2009年底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成立了以省委政法委柏继民书记为组长的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2009年10月,省纪委等22家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省级层次的执行联动机制初步建立。
全省市、县两级执行联动机制也普遍建立并取得了很大成效。泰安、聊城等地法院与当地人民银行加强协作,将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形成对被执行人的联动制裁;日照市岚山区法院、新泰市法院、东平县法院不断扩大执行联动机制的成员单位,将成员单位延伸到了乡镇基层组织以及重点企业,进一步壮大了执行联动机制的力量。青岛市市北区、枣庄市薛城区、莱芜市钢城区、阳谷县等地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了协助执行、查找被执行人以及联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等具体事项,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协助配合的力度。庆云县、新泰市、无棣县等的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与法院还分别会签了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地细化了各部门在协助执行方面的具体职责。无棣县人大、政协还分别出台了《关于完善涉人大代表执行案件的工作意见》、《关于完善涉政协委员执行案件的工作意见》,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总的来看,执行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各级党委政法委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巩固发展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总结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有关工作
(一) 加强领导,保障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对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政法委孟富强副书记亲自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省委政法委巡视员窦广平于5月17日出席了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座谈会,对如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法院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活动目标和活动安排,制订了活动方案。在今年初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周玉华院长专门就开展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作了动员部署,并把专项活动确定为今年全省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项目。5月中旬,省法院在日照召开了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座谈会,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6月底召开的第23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再次对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提出了要求。全省各地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
(二) 强化措施,专项活动扎实推进
一是各方支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大力协助配合法院查询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被执行人银行开户行查询24000余件。东营金融部门协助法院建立存款查控机制,公安机关加强了对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使用手机定位、网上追逃、限制出境等手段查控被执行人。青岛车辆管理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客运码头、机场等单位积极配合法院落实“限高令”制度。日照市公安、检察机关配合法院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活动。寿光、阳谷、邹平、庆云等地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加大对法院的支持配合,公开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对被执行人在出入境、贷款、资产处置、日常消费等方面给予限制。
二是多措并举,人民法院发挥主力军作用。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措施,执结了大量案件。济宁中院开展“穷尽职责反规避”大排查活动。青岛市崂山区法院、泰安市泰山区法院、茌平法院通过进一步完善执行协助网络、加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执行威慑机制等多项措施,有效提高了对规避执行的反制能力。潍坊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对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区分不同程度进行诚信评级,评级结果统一输入执行征信信息库,在车辆、房屋过户登记、贷款授信发放、处境、消费等方面给予相应限制。泰安中院用一个多月的时间,迅速、圆满地执结了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四起总标的额2.1亿余元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初期,省法院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对这次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5月到7月,全省法院对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了集中宣传。在山东法制报设置了专项活动专栏“聚焦反规避执行”,对全省开展专项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积极宣传报道。目前,全省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共曝光披露了430多个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敦促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判决。在5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公布了徐某假离婚规避执行案、山东某机械有限公司虚假协议规避执行案、吕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案等20个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等媒体都对我省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在此期间,全省各地也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答记者问的方式对此项活动大力宣传,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推动专项活动平衡发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编辑印发了反规避执行活动简报专刊,在山东法制报开辟了“聚焦反规避执行”专栏,总结交流各地的典型经验,实现成果共享。东营中院反规避执行的工作经验已经在4月12日全国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上得以推广交流,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赞扬。5月17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座谈会还推广了青岛、淄博、日照、聊城中院等的反规避执行工作经验。在本次座谈会上,泰安、聊城中院对本地两级市、县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运行以及发挥实效方面作了经验介绍。
(三) 成效显著,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全省法院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活动开展以来,执结了大量案件,效果显著。据司法统计分析,今年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呈现两大特点:一是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到位率稳步上升。今年1-7月份,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为72.15%,同比上升5.6%;实际执结率57.66%,同比上升6.5%。二是执行和解率增长,终结执行率减少。在今年1-7月份已结案件中,执行和解案件19002件,和解率20.1%,同比上升4.4%;终结案件13333件,终结率14.1%,同比下降0.3%。反映出全省法院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作出部署
(一)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领导和支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重点地帮助解决;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清理各地区、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设置障碍的规定或文件,严肃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复杂的执行案件加强协调,帮助法院排除阻力,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执行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组织、领导、协调,确保联动机制真正“联”起来,“动”起来,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 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力军作用。对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尤其是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的被执行人等等,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或者拒不协助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财产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实施暴力抗法行为的,及其他符合拒执罪条件的,公、检、法机关应当紧密配合,果断处置,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 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财产,要依法协助、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尽可能提供各种便利,努力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各部门遇有涉及执行的案件时,应当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法治意识,积极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解决好涉及本部门、本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案件。对本系统、本单位为债权人的,也可以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联系,通过联动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四、对进一步开展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提出明确意见
(一) 在舆论宣传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高度重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主动地将活动进展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采取新闻发布、案例曝光、跟踪报道、专栏连载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媒体正面宣传的最用。既对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曝光规避执行的反面典型,也大力宣扬诚实守信、克服困难履行债务的正面榜样;既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也注重解读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
(二) 在反制措施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依法适用强制制裁措施。对规避执行行为,一经查实就依法制裁,用足、用好、用活民诉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人,对潜在的规避者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刑罚作用。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或者拒不协助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能力。重点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这些规避执行现象,加强调研分析,加强反制措施的总结交流。四是用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在协作单位的配合下,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被执行人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金融投资、保险、出境等行为进行限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三) 在机制建设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及时向各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通报情况,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活动情况,积极争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加强信息、情况沟通。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统一查询系统,提高存款、房地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的查询效率。三是完善法院内部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整合法院内部审判执行资源,加强立审执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规避执行的内部合力。四是注重发挥执行联络员作用。建立和完善基层协助执行联络员网络,利用执行联络员点多面广、信息灵通、传递快捷的优势,发挥联络员法制宣传、信息传递、思想疏导的作用。
(四) 在工作创新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努力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例如探索完善财产查控制度,拓宽财产查控广度;探索建立悬赏举报制度,畅通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探索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电视曝光、报纸曝光、网络曝光及村镇社区曝光等建立全方位执行曝光平台,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实现媒体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保持曝光影响的辐射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的发展完善。以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分别约各成员单位就具体的协作、配合问题商订具体的意见,会签具体的文件。
(二) 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在去年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院创建活动的指导调度、主要指标的监控以及重点地区创建活动的监督指导。
(三) 加强对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督导检查。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指导、检查、调度专项活动进展情况,推动全省法院专项活动的平衡开展。
(四) 邀请省人大有关部门就全省法院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检查,重点解决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等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
(五) 进一步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健全完善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执行环境营造机制、综合管理机制、考评激励机制等,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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