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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努力打造特色品牌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1-12-13 00:29:00
  近年来,江苏法院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取得较好的成效。近期,江苏高院针对司法公开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从加强组织推动、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到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点带面、加强宣传工作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将江苏全省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组织推动

最近一段时期,江苏高院党组已先后三次对司法公开进行专题研究。在221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动员部署大会上,公丕祥院长要求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全省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切入点,把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作为2011年的一项重点任务。224日,江苏高院专门召开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同时,江苏高院还下发文件,对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作出详细部署。年中,江苏高院将分别召开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年底,还将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明确目标任务

江苏高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结合江苏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和《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庭标准》。这两个标准,不仅是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标准,同时也是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的工作标准,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指导性文件。示范法院标准明确了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55个项目,示范法庭标准明确了全省人民法庭推进司法公开的50个项目。同时,还对每一个司法公开项目确定了相应的考核分值。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将对照两个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形成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工作态势。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江苏高院于今年初成立了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目前,省法院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及时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司法公开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规划,把任务分解到部门。江苏高院制定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职责分工、项目分工、基本要求;制定《2011年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的工作方案》,明确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各项活动。目前,审监一庭、技术处等部门和常州中院等,已制定出或正在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司法公开的细化实施方案。建立信息工作载体,司改办在《司法改革工作简报》上开辟司法公开专栏,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三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各部门和中院及时向司改办反馈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活动,江苏高院将于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司法公开情况的检查工作。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对司法公开项目实施进展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突出工作重点

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基础上,全省各级法院每年选择一些工作基础较好、群众普遍欢迎、社会影响较大的司法公开项目作为重点,精心培育打造,努力形成特色品牌。日前,经过省法院党组认真研究,确定今年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的五个重点项目:抓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庭审“三同步”;实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落实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开展庭审直播等五项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这五项任务,扩大江苏法院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五、坚持以点带面

为树立基层司法公开的榜样和标杆,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江苏高院在全省4个国家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基础上,确定了13个基层法院和13个人民法庭为首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法庭)。今后,江苏高院将加强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并适时增加示范单位的数量。每年对示范单位的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对于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以适当方式推广其经验做法;对于司法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依照程序取消示范称号。

六、加强宣传工作

将推进司法公开与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司法公开工作举措为更多群众所知晓,从而充分发挥应有的功效。32日,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举措、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10余家国家级和省级新闻单位参与报道,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江苏高院将抓好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工作,为推进司法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