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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三庭综合合议庭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3-31 22:59:00
 

20121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京召开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重点安排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会议还表彰了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院刑三庭综合合议庭被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刑三庭刘静坤、王亚凯同志被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度,我院紧密围绕中央“扫黄打非”工作部署,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安排,积极开展专项斗争,确保人民法院“扫黄打非”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首先,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包括信息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和专项调研制度等。其次,及时出台《全国法院系统2011年度“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下发《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开展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加强审判与法律适用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再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办理大要案件,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涉黄涉非案件,严厉打击了一批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最后,强化审判指导,对重大、敏感案件全程跟踪、指导督办。此外,通过收集各地法院的典型案例,编纂了《刑事审判参考》“扫黄打非”专刊,对审判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定罪量刑指导意见。

此次会议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刘云山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我院黄尔梅副院长、刑三庭李睿懿副庭长到会,刑三庭刘静坤作为先进个人代表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