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5日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公正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改善农村民生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各类诉讼案件,全面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水平。要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要依法全面落实救助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工当事人的司法服务需求;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要着眼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作出裁判;要完善指导机制,强化对重大案件的审判指导。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支持政府在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主导地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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