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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中院加强和创新执行管理工作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4-13 23:30:00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创新法院执行管理工作,建立了集法院查控网、集约管理系统、执行公开平台三大系统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大大提高了全市法院系统的执行工作效率,有力推进了执法公开公正。

一、建立法院查控网,加强高科技执行办案平台建设

法院查控网是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其它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或控制的执行办案平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协助执行单位之间实现网络专线联通互动,在全国首创了集“查、“控于一体的信息化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工作新模式。一是法院查控网开通银行开户信息、国土房产、机动车辆、工商股权、股票证券、服务租赁和被执行人服刑地等七个查询方向,实现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深圳政务网的连接,每月完成查控任务1.5万余项。二是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网互动,解决传统车辆查封中实物扣押难问题,实现档案查封与实物扣押高效同步。三是协调全市国内银行共建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在各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分别开设“法院查控网窗口”,开通查控专线,解决执行工作案多人少和银行司法协助网点过于分散的问题,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存款余额查询、冻结、续冻、解冻和扣划一体化。四是在对被执行人“房地产、车辆、工商股权及银行存款”四查的基础上,围绕“4n”的扩容模式,不断扩充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类型,基本覆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范围。

   二、建立集约管理系统,强化高效率执行管理机制建设。执行集约管理系统是以统一指挥、集约管理、要情联动、及时行动四大功能为核心,整合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力量和资源,对执行任务、执行人员、装备进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办理法院查控网以外执行外勤事务的工作机制。执行集约管理系统由四大工作子系统组成,旨在打造全国法院、全市两级法院、法院各业务部门、执行局内部之间四个层次的集约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一是执行任务集约系统。即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按照便利高效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系统执行法官、执行员发送的执行请求在各分中心之间进行分配,由分中心确定执行人员办理,节约执行成本,提高外勤干警工作效率。二是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即将立案、裁决、监督、实施、结案五个环节细分为135个任务节点,明确每一个节点的办理时限,对每一宗执行案件实施流程节点管理,对预期未办理的案件立即锁定系统,进行报警提示并倒查问责。三是执行要情传输系统。即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系统优势,开发将执行现场视频画面传输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挥中心的功能,实时上报要情动态。四是执行风险控制系统。即按照风险因素的危害程度、可控程度和处置难度等因素,将存在执行风险的案件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和特别重大风险四级,建立包括评估、报告、预案、实施、处突在内的风险防范机制。

   三、建立执行公开平台,进一步推动执法公开工作。执行公开平台是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推出四大公开版块,配套以执行日志、执行公开、执行信访接待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执行信息的网络平台。一是互动版。包括法院官方微博和应答中心,网友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对执行工作提出问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二是告示版。包括执行日志、案件信息查询、文书上网和执行公告,当事人通过网上查询全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三是信访版。包括领导接访值班、法官接访值班和应急值班等执行信访值班制度,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效减少了信访投诉。四是宣传版。包括执行月报、执行信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定期、快捷地将法院执行工作信息通报本院各部门、上级法院及党委、人大部门,加强执行工作的公开、互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