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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破解“执行难”成效显著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4-13 23:34:00
 

 

近年来,山东阳谷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努力创新执行举措,完善执行协助网络,不断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方法、新举措。特别是2010年,根据最高法院与18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阳谷法院把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破解“执行难”取得一定成绩,执行工作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中赢得良好口碑,树立了人民法院的窗口形象。

一、发挥公安机关优势,提高执行反应能力

被执行财产难查、被执行人难找导致的“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法院的问题。而在查找被执行人车辆、被执行人行踪、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方面,公安机关有着很多优势和资源。

一是公安机关熟悉社区民情。公安机关日常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环节密不可分。面对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老大难”问题,公安机关在查找线索,提供信息方面更具优势。

二是公安机关点多面广、反应迅捷。尤其是借助公安“110”机动性强、威慑力大的优势,帮助查找执行当事人;借助公安车辆管理网络,在对机动车辆权属登记监管、年检过程中,能及时取得协查车辆信息,进而查控当事人。

三是执行工作能够人力技术双管齐下。法院执行处于单打独拼、孤军奋战状态,在破解找人难题方面,采用的是“以人找人”的方式,效率不高。而公安机关“以技术找人”,运用电子信息手段,从科技层面查找涉案人员,取得大覆盖、高效率的效果。

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作工作机制

一是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保障。20107月,阳谷法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通知》,对公安机关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制止暴力抗法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具体工作程序。

二是实现平台对接,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执行“111”与公安“110”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的优势,专门建立协助执行联动机制,作为推进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协作的重要工作来抓。该机制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请求公安机关通过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户籍、暂住、住宿、出入境等信息,提取被执行人的电子照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人民法院。

三是落实联系责任,确保信息及时畅通。为保证联系畅通,法院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刑侦、治安、交警、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分别指定专门人员作为协助执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有关协助执行事项的联系及材料的报送和反馈,遇到问题及时与对方沟通联系,避免因信息不畅延误最佳执行时机。

四是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加强执行指导协调。法院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动协作工作例会,由县政法委领导主持,双方互通执行联动情况,分析协助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商对策。对事关稳定大局的重点或敏感执行案件,共同商定预案,细化执行协助环节,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通过例会总结,促进执行协作经验交流,我院注重引导执行人员学习公安干警查找当事人技巧、调查财产线索方法,提高执行人员工作技能。

三、促进紧密协作,提升执行联动实效

一是准确提供信息,提升执行成功率。通过公安机关《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子系统,准确及时地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户籍、暂住、住宿、出入境、机动车等信息,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提供有力线索,提升了法院案件执行成功率。联动机制建立以来,该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成功率提高60%以上,改变了法院以往人难找、财产难寻的被动局面。

二是构建网络平台,提升执行效率。公安机关利用现有装备,建立被执行人、目标车辆信息库,通过技术升级成功实现与 《暂住人口管理》、《旅店业管理》、《机动车管理》等系统信息对接,对被执行人及目标车辆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一旦发现查控对象,系统自动发出预警信号,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立即扣留被执行人或目标车辆。平台建立以来,共网上布控被执行人33人,其中5名被执行人在旅馆住宿时被控制。同时,该院执行案件平均周期缩短了23天。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提升安全保障。法院与公安机关实行执行联动不仅提高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工作效能,同时也为确保法院干警执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法院在查处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及群体性突发案件、在执行中遇到暴力妨害公务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随时请求公安机关增派警力协助,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20107月以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共3件有暴力抗法倾向、威胁执行人员人身安全的案件被顺利平息。

四是发挥联动优势,提升群众满意率。专门协助执行机制建立后,将公安机关机动灵活、出警快速的优势引入了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自行发动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既减轻了法院单方找人的压力,又避免了由于被执行人无法找到而引起的申请执行人上访、信访等问题,执行机制建立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涉执信访案件,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满意率大幅提升。

截止到20119月底,该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查询被执行人及其配偶信息 620余条,提取被执行人电子照片330多人次,控制拟出境人员3人,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被执行人的护照作废4人,查封车辆及提供车辆信息410多次,协助法院扣押车辆21台,向法院执行提供了大量有用信息,为法院执行工作赢得了大量的宝贵时间。联动机制建立以来,该院案件执行成功率、执行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均大幅度提升,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