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刚过,秋意已呈。各中级、基层法院正在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如何抓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如何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以现代化的审判管理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如何做实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围绕这些问题,9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呼和浩特两地法院展开调研。
调研组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

调研组在包头市九原区法院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普法宣传点调研。
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最高法正组织在全国11个省(市)法院开展试点,内蒙古法院虽然不在试点范围内,但是全区法院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已经对照新的指标体系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调研组都详细了解新的指标体系运行情况。张军指出,不是试点法院也主动对照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充分体现了自觉。3大类29项指标中,“案-件比”、服判息诉率、“案-访比”等效果指标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需要特别关注,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绝不能光图快,导致后续上诉、申诉、上访无休无止,这样的效率是低效率甚至是负效率。”
调研组在土默特右旗法院美岱召法庭调研。
院庭长是审判管理的“关键少数”,既是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要自己带头办案。调研组了解到,内蒙古高院对三级法院院长带头办案细化了具体要求,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的一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每年办案近300件。张军说,院庭长直接办案有利于了解审判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履行审判管理职能,同时,院庭长办的往往是疑难复杂案件,大多可依法直接裁判,庭里需要阅核的案件数量减少,难度也降低了,案件整体质效也更有保障。
调研组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调研。

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调研。

调研组在包头市青山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研。
诉源治理也是此行调研的重点任务。调研组了解到,近年来,内蒙古三级法院在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通辽法院的“和合无讼”等品牌。不少法院依托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做实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构建起前端指导人民调解、中端通过矛调中心化解、后端诉前调解的多层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在内蒙古高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包头市青山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研组了解到,高院、中院、基层院受理案件数普遍持续下降,有的法院连续保持两位数的降幅。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证员、返聘法官等积极参与、携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张军指出,矛盾纠纷化解离不开党委领导,离不开各方面支持,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发挥各领域、行业热心人士的专长,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法院自己要积极主动、能动司法,要认识到诉源治理的“源”在村镇、街道、生产经营企业、行业主管单位,不能等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吃不消了,才被动想办法化解。
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调研诉源治理工作情况。

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金融法庭调研。
调研组了解到,赛罕区法院人均结案600余件,近两年民商事案件收案量年均下降8%,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1%左右,案件审理质、效都在上升。靠的是什么?法院院长说:“就是审判管理加诉源治理。”对于信访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列明原审承办人,压实法官责任,同时鼓励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和法官一起化解。通过网上公开招募的方式选拔81名特邀调解员,涵盖各行各业;邀请矛调中心调解员来法院培训,以案代培,共同做实诉源治理。“有的调解员入职不久,经过培训,回去之后敢调了、也会调了。我们感觉到通过培训一个人、促进解决一批案,社会治理效果明显更好。”对于“钉子案”紧盯不放,3支调解队伍用6天时间集中攻坚,化解了40多个征迁案件和一大批潜在矛盾纠纷。对于类案,总结成因、反馈监管部门,上半年促进前端化解金融纠纷1257件、物业纠纷1402件。张军指出,“这说明磨刀不误砍柴工,任务越重越不能就案办案。如果我们能把诉调对接的精力拿出一半放在‘抓前端、治未病’上,放在做实诉源治理上,就能有效防止矛转民、民转刑、刑转命”。审判管理理念对路了,诉源治理抓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位了,才会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好成效。
调研组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听取自治区法院工作情况介绍。
调研组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听取自治区法院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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